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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北京7月31日电(季芳、黄旭) 7月31日,新修订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施行,北京冬季奥委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申请了第一个奥林匹克标志和残奥会标志公告。

北京冬季奥委会此次提交的标志包括14个奥运会标志和4个残奥会标志,包括2022年北京奥运会会徽和冬季残奥会会徽的专有标志和相关专有名称。 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的规定,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应当将奥林匹克标志报送国务院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由国务院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公告。 关于残奥会标志的保护,参照条例执行。

“北京冬奥组委正式申请公告”

按照奥林匹克宪章和《主办城市合同》,保护奥运会财产和残奥会财产,特别是相关企业品牌,是推动奥林匹克运动持续快速发展,维护大会形象和声誉的必要条件,是主办国和主办单位 在提出的标志公告后,北京冬季奥委会积极行使标志权利人的权利,充分开发、利用和维护相关标志企业的品牌价值,对发现的各种标志侵权的特殊权利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坚决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 第一个标志提交公告申请后,北京冬奥会将继续做好开发员工吉祥物、口号、火炬等新企业品牌的准备,并按照条例规定提出申请。

“北京冬奥组委正式申请公告”

《人民日报》(年08月01日版15 )

编辑:李志

标题:“北京冬奥组委正式申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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