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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选手露文身,足球协会错了吗?

郑博超

最近,中国足协宣布的措施,引起了很多关注。

据多家媒体报道,中国杯赛期间,国家队队员身穿长袖球衣,或用与肤色相近的胶布堵塞手臂等。 这样做的理由是为了不表露文身。 国家队不过是打头阵的。 据《新民晚报》报道,接下来足球俱乐部很可能全面整顿,整个足球圈都无法自圆其说。

“中国足协禁止球员露文身引争议”

围绕这个话题,一石激起千层浪,众说纷纭,可以说中国读者嬉笑辱骂的唾液智慧再次得到了充分的展现。 那么,不说文体是否恶劣的文化,不说,不文体,不展示文身是否与提高国足的战斗力有关? 在这里,我想讨论一下足协能否说出运动员的文体,是否会引起侵犯运动员人权的麻烦。

“中国足协禁止球员露文身引争议”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中国足协在文身上制定了规则,具有什么样的效力。 中国足协是群众性体育组织、非营利社会团体法人。 但是,作为领域协会,中国足协对足球运动负有协调、管理职能。 中国足球协会制定的决定、制定的规则,没有行政权力的背书,也没有行政部门的规则、规定的效力,但对在协会注册的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具有约束力。 足协是对会员制定规则,行使管理权的具体表现,只要复印件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手续符合章程要求,受《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和支持。

“中国足协禁止球员露文身引争议”

其次,中国足协在文身上制定了规则,是否有侵犯人权的危险呢? 许多网民认为法律没有禁止文体的规定。 文体是运动员的个人选择,如果足协禁止运动员文体,就是侵犯了运动员个人的选择自由,侵犯了人权。 在小学生是否有必要穿制服去学校、中学生是否应该剪短发等争论中也出现了这些疑问。 笔者无意卷入上述任何一场争论,只是没有规则,周围没有,一个单位小,一个领域组织大,出于正常管理的需要,根据单位和领域的现实情况,对其成员作出约束性规定,可以正常行使管理职能 例如,公司要求员工按时上班下班,学校要求学生穿制服上学,政府机关要求职员不要出入歌厅和会所等。 这些规定剥夺了被管理对象一定的选择自由,但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侵犯人权。 同样,足协从提倡健康足球文化的角度出发,封杀运动员文体并未危害运动员的人格、名誉、人身安全、自由,更不谈侵犯人权。

“中国足协禁止球员露文身引争议”

是中国足球健康迅速发展,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足球队建设问题,也不仅仅是足协的家务。 因此,足球俱乐部在球员的文身上制定规则,不违法,也有好的初心,但必须有效地慎重考虑。 由此引发的舆论包围中,出现了国足的形象在多大程度上被降为文体等,网民无法理解的声音。 根据网络上的这些舆论,足协不能闭着耳塞听和无视,需要尊重、倾听、解释、信息表达越来越多的社会公众的呼声,为足球事业的快速发展得到更广泛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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