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138字,读完约3分钟

青岛新闻网社北京4月8日电(记者姬烨)中国奥委会8日在官网上表示,保护知识产权是一项始终不懈的工作,特别是严格利用奥林匹克知识产权和奥运会比赛的名义,保护奥林匹克运动的形象和相关人员和其他当事人

随着网络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特别是近期特殊情况下网络商务活动等非接触交易的活跃,中国奥委会知识产权保护专线多次收到涉奥违规营销的咨询和投诉。 例如,以所谓世界奥体基金会的名义举办,利用区块链技术和打着奥运会之星旗号的敛财活动、东京奥运会火炬接力(火炬手)及其专用产品的名义进行商业开发,或将奥运会字体用于辩论赛等非奥运会活动中, 对此,中国奥委会市场开发部律师事务所强调:。

“中国奥委会提示警惕涉奥违规营销活动”

一、《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奥林匹克宪章》都规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对奥林匹克标志享有特殊权利。 前述的知识产权包括冬奥会等独特的名称。 据此,所有采用奥运会标志,特别是奥运会等相关名义的商业活动,包括活动赞助(合作)机构采用前述知识产权作为商业推广收益条件的活动,都需要得到奥运会标志权利人的直接许可。 其他相关机构无权对此进行许可,也无权招募广告、赞助或委托第三方进行此类行为。

“中国奥委会提示警惕涉奥违规营销活动”

目前,国际奥委会、北京冬季奥委会和中国奥委会是《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规定的权利人。 其中,在2022年北京奥运会所处的周期内,我国境内关于商业录用奥运标志的许可,主要是国际奥委会和北京冬季奥委会根据各自的权责进行的。

“中国奥委会提示警惕涉奥违规营销活动”

二、奥运标志权利人对利用奥运五环标志和奥运会等专有名称和火炬接力、文化教育等奥运会官方活动名义开展的项目,有严格的审批程序和规则,权利人自身不参与管理 对无法确认是否得到正规批准的项目,有疑问的人可以直接向权利人验证。 中国奥委会知识产权保护专线为: 010-67110744,电子邮件地址为: coc-ipr@olympic; 北京奥组委的投诉电话是: 010-12330,电子邮件地址是: jbts@beijing2022。

“中国奥委会提示警惕涉奥违规营销活动”

此外,奥运会注册参加者或现场观众有义务遵守《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奥林匹克宪章》等有关规定,不得擅自参加或支持违反前述规定的商业活动。

此外,在公益性社会推进中被批准采用奥运标志和奥委会等名义的,通过这种公益活动,对外募集来自非现有奥运市场开发合作公司的赞助,提供营销推广机会

三、根据国际奥委会对奥委会辖区的管理,中国境外奥委会(如国家/地区奥委会、奥委会)及其赞助商在中国境内从事奥运会赞助营销推广的(以 中国国内奥委会和(或)北京冬季奥委会必须事先同意( 2022年北京奥组委所在的周期,特别是北京奥委会所在的周期)。 其中,境外奥运会组织赞助商未经中国境内奥运会组织事先同意,不得在中国境内发布、销售含有境外奥运会组织知识产权的广告和产品。

标题:“中国奥委会提示警惕涉奥违规营销活动”

地址:http://www.7u0.cn/zqtyzx/94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