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814字,读完约2分钟

市政府办公厅在26日前发布《深入推进旧小区改造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称到2021年底我市将全面完成建设小区的基础设施类公共设施改造。

《意见》确定,此次改造范围至2005年12月31日建成于我市国有土地,是修缮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 《意见》指出,“十四五”期间,在确保改造2000年前建成的旧小区的基础上,基本完成了2005年前建成的旧小区的改造任务,建成了清洁、安全、绿色、设施完整、服务平民、和谐共享的“美丽居住区”

财讯:济南市出台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意见 明年底前完成部分老旧小区基础类改造

此次改造副本分为基础改造、完全改造、提升改造三大类,其中基础改造类确定,公共设施改造包括小区道路和公共活动场所,完整的治安防控和消防设施,实施拆除、绿化提升,完善公共照明,环卫 专业设施改造包括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互联网设施改造、雨污分流改造等。

财讯:济南市出台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意见 明年底前完成部分老旧小区基础类改造

完全改造类包括建筑节能改造、公共停车场建设,利用园区现有资源配置(新建、置换)社区党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房和物业服务用房,实现文化、体育健身设施和无障碍

提升改造类,补充(新建、置换)园区养老抚幼、公共卫生、应急救援、社区食堂、家政服务网站、便民市场、智能信号箱、快递柜等各类社区服务设施,实现智能化营销

《意见》各区县政府根据调查底况组织编制旧小区改造总体规划,2000年前建成,优先考虑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负债累累、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旧小区,到2021年底建成2000年前, 2019年(含)以前按照省级规划完成旧住宅小区维修改造的项目不得纳入基础类公共设施整体改造规划,但可以根据现实情况实施专业改造。

财讯:济南市出台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意见 明年底前完成部分老旧小区基础类改造

旧小区的年度改造计划由各区县政府组织街道办事处和专业改造实施主体编制完成,基础类公共设施改造应与相应的专业改造工作计划密切相关。 年度计划应于上年度9月底前完成编制,并经市老小区改造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公布。 各专业改造实施主体应当签订责任书,按期完成改造任务。

标题:财讯:济南市出台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意见 明年底前完成部分老旧小区基础类改造

地址:http://www.7u0.cn/jjxw/7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