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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加大保险资金对实体经济股权融资的支持力度,提高社会直接融资比重,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保险资金财务性股权投资若干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共十条,核心文案是取消保险资金财务性股权投资的领域限制,通过“负清单+正诱惑”机制,提高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的经济能力。 第一个副本包括确定财务股权投资的概念。 保险机构及其利益相关者没有管理或共同管理所投资的公司,即财务上的股票投资。 二是将财务性股权投资领域限制在保险类公司、非保险类金融公司和与保险业务相关的养老、医疗等特定公司的要求,允许保险机构自主选择投资领域的范围,扩大保险资金的股权投资选择面。 三是建立财务性股权投资负清单,禁止保险资金投资存在十种情况的公司,鼓励保险资金开展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项目。 四是确定资金性质要求,允许保险机构动用自己的资金和责任准备金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 五要承担加强风险控制,向保险机构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的主体责任,完善股权投资管理制度,加强股权投资管理能力建设,审慎开展投资运营,不得利用股权投资开展内幕交易或利益输送。 六、加强监管,保险机构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应当履行有关报告义务,违反规定开展投资的,由中国银保监会依法采取监管措施或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财讯:中国银保监会取消保险资金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领域限制

股票投资具有长期性、经济周期强等优势,与以前流传下来的投资资产关联性弱、保险资金期限长、追求长期收益的优势相符。 年《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出台以来,保险机构基本依据守法、自主决策、风险控制、商业可持续性开展股票投资,投资能力和运营水平持续提高。 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公司股权已经成为保险资产配置的重要品种。 截至2009年9月底,保险资金通过股权直接投资、股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基金等方式,投资公司股权规模2万亿元,占保险资金运用余额的10%,成为金融业能够提供股权资本的主要机构投资者。 保险资金开展的股权投资,满足了领域的资产配置需要,分散了投资风险,为战术性新兴产业等现代产业体系的快速发展提供了长时间稳定的资金,促进了产业整合和优化升级。

财讯:中国银保监会取消保险资金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领域限制

下一步,中国银保监会将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保险资金股权投资监管政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扩大保险资金对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和科技公司的股权融资支持,切实降低实体经济公司价格,建立经济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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