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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山东省财政厅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通过推进政府采购“便利化”,着力营造良好的经营者环境,全力支持中小企业再生产。 1-4月,全省授予中小企业合同329.84亿元,占全省政府采购合同总额的67.42%。

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经营者的环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在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等规模条件下阻碍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政府采购市场,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差别待遇,确保中小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

财讯:山东中小微公司获政府采购合同份额占比近七成

中小规模企业的预约份额和评审价格优惠制度。 符合预约份额购买情况的,购买者应当将购买预算的30%以上的比例特别授予中小企业、监狱公司或者残疾人公司,以保证中小企业的最低市场份额。 对非中小企业专用项目,给予中小企业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6%-10%的提成,以提成后的价格参与考核,提高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竞争力。

财讯:山东中小微公司获政府采购合同份额占比近七成

实行预付款制度,要求采购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金额30%以上的预付款,合同生效,实施条件具备后,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使公司尽早获得资金组织的生产。 实行定期支付制度,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符合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的,采购人要求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资金。 实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制度,开发“政采贷”金融产品,中小企业凭借政府采购合同中包含的政府信用,无需其他抵押即可从金融机构获得融资。 1-4月,全省实现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额14.64亿元,有力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财讯:山东中小微公司获政府采购合同份额占比近七成

加强了政府采购的新闻化建设,实施了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改造,公司在线获取并提交了投标(响应)文件,在线参与了投标,节约了公司的资金价格和价值成本。 对诚信公司免除了投标保证金,减少了供应商的资金占用价格。 并加快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实现政府采购全链条信用管理,以信用为手段,正确实施分类管理,使守信者降低价值成本,失信者付出代价,使公司信用成为“真金白银”。

财讯:山东中小微公司获政府采购合同份额占比近七成

(中青日报顾客方面记者代玲通讯员宋志涛报道)

标题:财讯:山东中小微公司获政府采购合同份额占比近七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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