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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刘敬元

据证券时报记者报道,银保监会于2月12日向人身保险企业发出通知,展开网络业务专项调查。

通知中,银保监会提到《互联网业务分类监管》方面的文案,希望了解危险企业的看法。 一位人身保险企业人士表示,目前就调整现有监管政策行业形成共识,问题是如何调整,不排除部分要求更严格,部分业务放宽。

如果放宽,重大疾病保险有可能纳入网络销售不受地域限制的险种中。 至今为止,许多行业人士呼吁在没有设立分公司的地区的险种范围内纳入重大疾病保险。 目前,只有意外险、定期寿险、普通型终身寿险,在网络销售时才能突破经营区域的限制。

财讯:银保监会摸底网络人身险 分级分类监管提上议程

专题报道网络人身保险

通知指出,银保监会拟通过主题调查,全面了解近年来网络人身保险业务的快速发展状况,关注网络人身保险业务的结构变化,重点了解存在的首要风险和问题。

调查副本之一是近五年保险企业网络人身保险业务的快速发展情况,包括从业务经营基本情况、保险费规模、渠道结构、产品结构以及客户投诉等方面分解的网络人身保险业务的变化趋势。

文案之二是人身保险企业对网络保险的战略研究判断。 对过去五年企业网络保险快速发展的总体评价,对当前经营网络保险存在的风险、问题及其原因的分析,对“网络+保险”外部快速发展环境和趋势的总体评价,对企业下一个“网络+保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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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领域协会的数据显示,网络保险业务近年来发展迅速,包括财险业务在内的网络保险业务,保费收入从每年858.9亿元增加到每年1835亿元。

但是,互联网保险业务也从最初的快速增长进入结构调整阶段,增长率下降。 年,网络保险费比去年增长了195%,但到了去年减少了21.83%。 年上半年,互联网人身保险规模保险费为852.7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5.61%,主要原因是寿险持续下跌、年金保险快速发展势头放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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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加速修改监管方法

除了解人身保险网络业务的快速发展情况外,银保监会还希望通过此次调查了解保险企业对网络保险产品准入和监管的意见和建议,并提及《网络业务分类监管》方面的文案,了解保险企业的看法。

具体包括四点:一是网络保险产品是否应该实施准入监管,即根据产品属性优势选择部分支持网上销售。 二是对网络保险产品分类监管的态度和具体制度建议三是对保险企业经营网络保险资格等级分类管理的意见建议四是这些产品应列入互联网保险产品负面清单及其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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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与监管修改网络保险业务监管办法有关。 目前,网络保险业务的首要监管规定是年10月施行的《网络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拟对有效期进行三年的比较。 但在“期满”前一年9月30日,银保监会通知称,正在加快监管办法的修改,《暂行办法》在新规定出台前将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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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寿险企业人士表示,目前的保险监管和行业对调整互联网业务现有监管政策没有异议,分歧可能在于如何调整。

上述调查副本显示,此人调整方向坚定,涉及底线的可能更严格,但也有缓解之处。 例如,对资质的要求将更加严格,可能会严格禁止用此前出现的稍微变形的技术服务费等方法进行操作。 另一方面,一点业务也有可能实质性、选择性、阶段性放宽,等级管理制度的提出有可能得到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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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放宽,重大疾病保险有可能纳入网络销售不受地域限制的险种中。

重疾险是人身保险保障型业务中的主力险种,比意外险、定期寿险等产品能贡献越来越多的保险费。 并放开重疾险地域限制,越来越多的竞争主体加入网络重疾险市场,推动重疾险的性价比提升和产品创新,定期寿险网上销售不受地域限制的产品火爆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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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放开网上销售的地域限制,理赔服务会跟不上吗? 一位保险公司记者向证券时报记者表示,对保险企业来说,有线理赔服务是有必要的,但总体来说,有无重疾险理赔的依据已经确定,争议点小,网络理赔已经没有技术困难。 保险企业只要有内部控制管理能力就可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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