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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丰富健康保险产品的供应,满足顾客健康保障的诉求,本报4月2日付秋实记者今日发布了《关于长时间医疗保险产品费率调整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将有助于通过引入汇率调整机制,进一步深化人身保险供给侧结构改革,丰富保险产品供给,促进医疗保险市场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另外,可以比较有效地处理被保险人健康状况发生变化或产品停止销售而无法持续的风险,有助于更好地保护保险客户的合法权益。

具体来说,“通知”决定了汇率可调的长时间医疗保险产品,仅限于使用自然汇率价格的长时间医疗保险。 其中包括保险期超过一年,或保险期不超过一年,但包含续保条款的医疗保险产品。 此外,初次汇率调整时间不得少于产品开始销售之日起3年,每次汇率调整间隔不得少于1年。 保险企业不得因个别被保险人身体状况的不同而实施差别化汇率调整政策。 《通知》规定,保险企业销售费率可调的长时间医疗保险产品,应当向投保人提供产品证明。 保险企业应当在企业网站上披露与汇率调整方法相同的产品新闻,公示汇率调整情况。 对各项费率调整,保险企业应当按照保单约定的方式通知投保人。

标题:财讯:长时间医疗保险上市三年可调整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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