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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加强保险企业中介渠道业务管理的通知》,要求保险企业建立中介渠道业务管理制度体系,确定管理负责人。 不仅落实了中介渠道业务主体的管理责任,重视保险企业中介渠道的合规内审,加强了保险企业中介渠道的业务管理,也提醒了投保人,如果保险经理有违反通知的行为,都是非正式业务。

财讯:银保监会发《通知》 这些保险中介不靠谱

保险中介市场发展迅速稳定

根据银监会中介监督管理部的数据,截至年底,全国共有保险中介集团企业5家,全国性保险代理企业240家,区域性保险代理企业1550家,保险中介企业499家,已备案的保险公估企业353家。 个人保险代理人871万人,保险兼业代理机构3.2万家,代理人22万多人。 其中,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法人机构1971家,代理店近18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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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总体上看,全年保险中介市场发展迅速平稳,中介市场作用稳步提高。

2019年将继续严格监管

这九件事都“不会”。

《通知》中银保监会确定从加强保险机构管理责任、加强员工执业管理、加强对保险销售行为的监管三个方面加强保险中介员工的监管,对监管执业要求不够,存在虚假、隐瞒或误导性的保险营销行为的保险机构和从业人员;

《通知》还确定保险企业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中介渠道主体开展违法违规活动,提出了9项“不得”的要求——

.不得在账本外直接或间接给予中介渠道业务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2、不得教唆中介渠道业务主体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不得利用中介渠道的业务主体,通过虚拟应收保险费、虚拟税务发票、虚假删改保单、注销、制作退保等方式收取费用。

4、不得利用中介渠道业务为其他单位或者个人非法牟利。

5、不得通过中介渠道业务主体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6、不得贯通中介渠道业务主体挪用、阻止、侵占保险费。不得贯通中介渠道业务主体的虚构保险合同,故意编造未发生的保险事故,故意夸大已经发生的保险事故的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或者其他非法索取

7 .不得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单位或未办理执业登记、品行恶劣、不具备保险销售所需专业信息的个人进行保险销售活动。

8、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制作虚假的中介渠道业务、虚构的中介渠道工作人员资料、虚假的中介渠道业务费用,也不得以其他方法制作或提供虚假的中介渠道业务报告、报告、文件、资料。

9 .不得开展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

严禁误解保险销售

对这些行为必须慎重

商业银行是代理保险业务的重要渠道,也是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2019年银保监会以银行类机构为突破口,加强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的经营。 如果保险中介在购买过程中发现了以下不可信的行为,请慎重处理-

销售误导。 夸大了保险产品的收益,混淆了保险产品和其他金融产品特别是银行存款的不同,隐藏了保险合同的重要副本,表明客户的新闻资料不全面真实。

二、违反手续费支付。 保险企业及其人员以不同的名义和形式向商业银行的基础网站或者经营者支付了协议规定的佣金以外的费用,导致财务不透明。 本报记者/李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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