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117字,读完约3分钟

【记者朱艳霞】近日,银保监会人身保险部起草了《关于规范保险企业健康管理服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领域内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确定了保险企业可以开展的健康监护服务和不能开展的服务,要求保险企业指定专业的部门和人员负责健康监护服务的管理和实施。

财讯:保险企业健康管理服务新规征求意见

银保监会人身保险部表示,这是为了进一步落实《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规范保险企业的健康监护服务行为,切实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平稳快速发展。

《征求意见稿》确定了保险企业健康监护服务的定义和服务要求:保险企业提供的健康监护服务是监测、分析、判断顾客健康,干预健康危险因素,控制疾病发生、快速发展,维护健康状况的行为,包括体检、健康咨询、健康促进、健康促进。

财讯:保险企业健康管理服务新规征求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的要求,保险企业提供的健康监护服务不得开展涉及以下情况的服务:属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范围内的服务安全是否不可靠; 确认存在安全问题。存在道德风险和伦理问题。未经验证的医学证明的技术和方法或被证明无效的技术和方法。不可客观评价或结果与客户的健康诉求明显不相关的服务。其他开展方式

财讯:保险企业健康管理服务新规征求意见

另外,《征求意见稿》提出,保险企业应当主动告知顾客健康监护服务的复印件、流程、标准、期限以及若干事项和可能发生的风险,并得到顾客的知情同意。 建立顾客健康管理服务评价反馈和投诉机制取得顾客健康数据,应当经顾客批准同意,不得泄露顾客个人新闻和健康数据,依法保证数据安全,保护个人隐私等

财讯:保险企业健康管理服务新规征求意见

在合理定价方面,《征求意见稿》确认,保险企业提供的健康监护服务包含在保险产品责任条款中的,其分摊价格不得超过纯保险费的20%,并应在条款中确定健康监护服务的具体复印件,并在精算报告中证明定价依据 单独提供健康管理服务时,必须签订健康管理服务合同,注明服务复印件和服务价格。

财讯:保险企业健康管理服务新规征求意见

在规范运行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保险企业应当指定专业部门和人员负责健康管理服务的管理和实施,建立涵盖健康管理服务全流程的相关管理制度。 从事健康管理服务的人员必须具有保险专业信息、相关医学教育背景或取得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保险企业必须制定健康管理服务人员定期培训计划,建立健康管理人才队伍培养体系。

财讯:保险企业健康管理服务新规征求意见

另外,《征求意见稿》要求,保险企业无法自行开展的健康管理服务,必要时可以与健康管理服务机构、医疗机构进行合作。 保险企业选择合作的健康管理服务机构应当依法具备其服务行业的相关执业许可或者经营资格,保险企业应当充分利用卫生健康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信用判断机构、领域协会等公开新闻,选择健康管理服务机构。 保险企业应当对合作的健康管理服务机构定期评价监督机制,加强评价结果的运用,督促服务机构改善服务质量和提高服务水平。

标题:财讯:保险企业健康管理服务新规征求意见

地址:http://www.7u0.cn/zqjkxw/35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