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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苏向杲

315前夕,上海银保监局连续发布了两个“保险风险提示‘315’特辑”。

3月13日,上海保监局发布《保险风险提示“3.15”专题(2)——区分长短健康险,认识到“连续”非“保”,近年来,一年期以下短期健康险因保险的灵活性和价格特点越来越受顾客欢迎,但与长期健康险不同。

为此,上海银保监局向客户提示,投保时应观察以下三点。

一是认识长期健康保险和短期健康保险。 长时间健康保险是指保险期限超过一年,或者保险期限在一年以下但包括续保条款的健康保险。 短期健康保险是指保险期限在1年以下,不包含续保条款的健康保险。 目前财产保险企业只能经营一年期以下的短期健康保险,不得经营长期健康保险。

财讯:短期健康险 警惕“保证续保”承诺

二是区分“续保”和“连续保险”。 “续保”条款是指上一保险期满后,投保人提出续保申请,保险企业必须按照约定费率和原条款续保的合同约定。 一些企业在短期健康保险产品中设立了“连续保险”条款,一般在保险合同期满后,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连续保险本合同,称为等待期(等待期:“注意期”,通常为30日至180日,客户在此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 连续保险非保证连续保险,保险人有可能拒绝投保人的连续保险申请。

财讯:短期健康险 警惕“保证续保”承诺

三是警惕“类保续保”营销承诺。 对于上述“连续保险”等无续保产品,保险企业可能会出现停售、费率调整、替代产品上市等情况,保险客户有因合同到期而无法持续的风险。 保险企业在销售时提出“几年续保不核保、不可抗力因素不拒绝客户续保”等“类保续保”营销推广承诺的,客户观察并保留此类承诺是否写入保险合同,因证据不足而异

财讯:短期健康险 警惕“保证续保”承诺

上海银保监局建议客户在投保前确定自己的保险诉求,各方了解产品属性,综合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 对于短期健康保险产品,连续保险不能被误认为是保险企业在保证持续保险,也不能轻信某些销售人员“类保证持续保险”的口头承诺。 确保续保时不发生故障,影响自身权益。

财讯:短期健康险 警惕“保证续保”承诺

事实上,3月11日,上海银保监局发布了“3.15”保险风险提示专题(一)——保单“双录”,“双录”是保险机构追溯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保险销售的重要

上海银保监局告知客户,保险企业、保险中介机构利用“双录”如实记录保险销售行为,将如实告知销售人员客户保险产品的新闻,减少销售错误,同时在后期发生纠纷时及时查明事实,为客户维权定价。 因此,客户必须充分认识“双重记录”的重要性,不怕繁琐,第二求真,忠实地表现保险销售过程,从而对销售者的合规销售形成约束力。 在发生保险纠纷时,客户也可以利用“双录”武器,切实维护自身权益。 此外,购买以死亡为支付条件的保险产品时,记录复印件应包括被保险人为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并同意合同复印件。

标题:财讯:短期健康险 警惕“保证续保”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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